圖書館規則及開放時間

A. 圖書館的開放時間:

  • 圖書館約於九月中開放給學生閱覽圖書
  • 開放時間為課前(07:50-08:15) (一至五)
  • 小息(10:35-10:55) (一至四) / (10:40-11:00) (五)
  • 午休時段(13:10-13:40)
  • 課後(15:30-16:10) (一至四) / (14:40-16:10) (五)

B. 借還規則:

1) 同學只能使用自己的學生證借書,不得轉借他人,每次最多可借出圖書三本;
2) 圖書借閱期為一星期,續借期限亦為一星期;
3) 還書期如在假期、測驗及考試週,則順延至圖書館重開的一天為准;
4) 借還書籍時,必須保持安靜及排隊等候;
5) 借書時,同學須將學生證交給管理員,並由管理員在書本末頁的日期紙內蓋上還書日期;
6) 同學須留意還書日期,並請依期還書;
7) 同學如逾期還書,將被罰暫停借書;
8) 遇有特別日子,如颱風及暴雨等,還書期將順延至圖書館重開的一天為准;
9) 上課或小息前三分鐘停止辦理借還書籍之手續;
10) 每本書之借閱期至少一天,即今天所借出的書本,翌日才可歸還;
11) 如書籍或物品有損毀破爛,同學須立即通知管理員,以便修補;
12) 妥善保存所借之書物,如有遺失或損壞,須負責賠償。